目前尚無身心障礙者免徵汽車燃料使用費之規定。但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可免徵牌照稅。
(註記:有關牌照稅:免稅金額以該車種之汽缸總排氣量2,400cc、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262英制馬力(HP)或265.9公制馬力(PS)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機車之汽缸總排氣量1801cc以上稅額均為11,230元,故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cc供身心障礙者使用免徵使用牌照稅之機車,為全額免徵,無應納稅額。)
牌照使用稅係為地方稅,主管機關:各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請電洽 地方稅 免付費專線: 0800-0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