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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標文件如何填寫?
    • 點擊數:181

    不清楚如何填寫可以參考 既成道路競標投標文件填寫說明 ,如仍有疑問可以再洽各分局,將有專人為您解說。

  • 要怎麼查土地是否位於公路局轄管省道(含編號及里程樁)?
    • 點擊數:145

    可以利用既成道路專區內 省道里程查詢教學 ,在國土測繪圖資雲的網頁輸入您的土地地號即可查詢是否位於省道上及所在省道編號(里程樁),再檢視是否位於 各工程分局轄區 範圍內。至於有沒有部分在省道用地範圍外,因網頁地圖僅供參考,實際仍需以鑑界結果為準。

  • 如持有多筆土地,如何簡化投標方式?
    • 點擊數:115

    一人持有多筆土地,其資格條件均相同情形下,可僅填寫1張資格標單,並與多筆價格標單一起放入單一標封(信封)投標。

  • 既成道路土地有部分持分是買賣取得未滿20年,部分是繼承來的超過20年,我要投第幾組?
    • 點擊數:114

    如同1筆土地持分取得來源不同,買賣取得未滿20年之持分,應投第3組,繼承併計超過20年之持分應投第1組,所以應該要分開投標。

  • 參加第1次投標後如果得標又棄標,可以再參加第2次、第3次投標嗎?
    • 點擊數:130

    如果投標者得標後又放棄簽約,分局將通知次序位者得標,如再有剩餘經費再次辦理招標時,為保障其他投標所有權人之權益,同年度曾棄標者將不再受理,需於次年度才可再參與競標。

  • 假如我參加既成道路競標購買並得標,請問土地移轉的相關規費與稅費需要繳納嗎?
    • 點擊數:327

    本局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得委託地政士辦理,地政士代辦服務費、登記規費皆由本局負擔。但土地所欠稅費(如地價稅)由土地所有權人(地主)自行負擔。另印花稅、所得稅、土地增值稅,依相關規定皆免繳納(免徵)。

  • 請問在公告期間想參加競標購買,可否用不同價格多投標幾次?
    • 點擊數:320

    所有權人(地主)以單筆土地持分僅能投1張標單,如有重覆投標情形,所投標單均視為無效標。

  • 如果對於競標購買的開標結果有意見,請問我該怎麼做?
    • 點擊數:218

    您可向養護工程分局提出異議,工程分局於受理後7日內將以書面答復您,或先以簡訊方式回復您。若仍有爭議問題時,您可循私法救濟途徑,如民事調解、和解、訴訟等方式解決。

  • 我有土地位於台北市的省道上,屬於既成道路,請問可以參加競標購買嗎?
    • 點擊數:259

    公路局競標購買取得經管省道私有既成道路土地,僅適用於本局管養已開闢作道路使用之省道,若省道經公告由直轄市政府、市政府管養者則無法參加投標,所以,台北市內省道因非本局管養,故無法參加競標。至是否位於本局管養省道範圍,請詳競標購買頁面公告或洽詢本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

  • 我想參加公路局競標購買省道私有既成道路土地,但我該如何判斷我屬於哪種組別?
    • 點擊數:303

    公路局競標購買分為3種組別,如果您是 ①總登記為「道」地目之原所有權人(含繼承人)、②原為公有登記,依法回復或取得所有權之原所有權人(含繼承人)(例如:經回復所有權之河川浮覆地、經政府没收回復所有權之土地)、③難以查考形成原因之原所有權人(含繼承人),屬於第1組,競標底價為公告土地現值*100%。

    如果您是曾經出具無償提供使用同意書的原所有權人(含繼承人) 或捐贈後未辦移轉登記的原所有權人(含繼承人),屬於第2組,競標底價為公告土地現值*40%。

    如果您是持有該土地期間未滿20年的所有權人,則屬於第3組,競標底價為公告土地現值*30%。

    此外,若您持有的土地曾辦理徵收或價購,但未辦理移轉登記,則不屬於本局競標購買的適用範圍,將不予購買。

  • 我想參加公路局競標購買省道私有既成道路土地,但一時之間找不到土地所有權狀,請問還能投標嗎?
    • 點擊數:208

    土地所有權狀遺失仍可以投標,但應儘速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補發,於簽訂土地買賣契約時需檢附,若未檢附,本局將因無法辦理產權移轉登記而不予購買。

  • 我想參加公路局競標購買省道私有既成道路土地,但我所持有的土地是父親留下來的,還沒有滿20年,是否屬於競標底價表第3組?
    • 點擊數:252

    原則上,底價表第3組之土地所有權人(地主)為持有該筆土地期間未滿20年者,其持有期間係以投標所附土地登記謄本之原因發生日期計算至招標公告截止日。但若是因繼承或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其持有年限可以併計,但需要檢附持有年限相關佐證資料,如土地登記所有權部異動索引資料、土地謄本舊簿、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等。

  • 假如我有既成道路參加競標並且成功得標,何時能拿到錢?
    • 點擊數:276

    將依優先序位雙掛號通知得標的所有權人(地主)於期限內攜帶相關證件及印章辦理簽訂土地買賣契約手續,俟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竣後30日內撥付價金。

  • 如果我家裡的既成道路土地所有權人還未成年,有需要附什麼文件嗎?
    • 點擊數:108

    土地所有權人(地主)如為未成年者或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者,應另檢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輔助人之相關佐證資料,如法院裁定書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等。

  • 我有省道既成道路想要申請公路局競標購買,請問要去哪裡投標?
    • 點擊數:270

    土地所有權人(地主)於每年招標公告受理期間,請至土地所在的本局養護工程分局投標。

    本局辦理第1次招標後,如尚有經費結餘,續辦招標至執行完畢,惟至多辦理3次招標。

    詳情可至本局競標購買專區專頁查閱。

  • 如果我有省道既成道路土地想參加公路局競標,可以只出售該筆土地的部分持分嗎?
    • 點擊數:212

    土地所有權人(地主)欲參與競標,應出售所有全部持分土地,例如您的持分總共有1/3,就要出售1/3全部,不行只出售1/6。但若本局年度經費無法購買最後1筆土地時,將跟您協商僅出售部分持分土地。

  • 我的土地有設定抵押權,能參加競標購買嗎?
    • 點擊數:147

    本局競標購買的土地除公共設施設定地上權外,不能有抵押權等他項權利登記或限制登記。

  • 如果我的土地只有一部分位於省道範圍內,是屬於既成道路,那我能參加競標購買嗎?
    • 點擊數:202

    本局競標購買的土地應全部位於道路範圍內且無地上物,如僅有部分作道路使用,請先洽地政事務所辦理分割作業;如不確定是否全部都在省道道路範圍內,請先洽地政事務所辦理鑑界作業。

  • 我有土地在縣道上,可以適用競標購買的方式賣給公路局嗎?
    • 點擊數:179

    公路局競標購買僅限於本局管養已開闢作省道使用之私有既成道路土地,縣道土地非屬本局管養,故不在此範圍內。

  • 我的家裡有父親遺留屬於省道既成道路的土地,而那筆土地還有其他的公同共有人,請問還能參加競標購買嗎?可以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投標嗎?
    • 點擊數:203

    公同共有之土地,需由全體公同共有人一起參與投標。按公同共有土地於分割前其應繼分是潛在的,因係屬私有財權之分割處理,無法由本局逕行認定是否符合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爰公同共有土地仍需經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始符合投標資格。

  • 請問省道既成道路的捐贈或抵繳遺產稅、贈與稅等是如何進行?
    • 點擊數:137

    依所得稅法規定,對政府捐獻得列為申報所得稅之列舉扣除額。故您可將省道既成道路土地捐贈政府,並以受贈機關、機構或團體開具領受捐贈之證明文件,作為綜合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

    另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申請以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或納稅義務人所有易於變價及保管之實物一次抵繳。所以您所擁有的省道既成道路土地若是在都市計畫範圍內劃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可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規定,以該項財產申請抵繳遺產稅款。

  • 如果我想辦理省道既成道路的公私有地交換,請問該如何進行?
    • 點擊數:132

    省道私有既成道路土地若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且經劃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您可依據《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申請與土地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可供交換之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

  • 如果我想辦理省道既成道路的容積移轉,請問該如何進行?
    • 點擊數:117

    省道私有既成道路土地若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且經劃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您可依據《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向土地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容積移轉,經審查通過並將土地贈與政府後,可將既成道路土地之容積移入建築基地內。

  • 我有土地在省道範圍內做道路使用,已經幾十年了,何時可以徵收?
    • 點擊數:247

    私有既成道路土地因使用年代久遠而已具有公用地役關係;本局經管省道系統中私有既成道路土地甚多,所需徵收經費龐大,非政府預算所能負荷,爰目前本局依據「交通部公路局經管之省道私有既成道路土地取得處理要點」逐年處理省道私有既成道路問題,包括主要取得與輔助取得方式:主要取得方式係本局經管省道進行拓寬改善時,將工程範圍內之私有既成道路土地與其他工程用地一併納入協議價購與徵收補償;而輔助取得方式則包含公私有地交換、容積移轉、捐贈及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等方式。

    此外,本局為加速補償土地所有權人(地主),每年編列經費以競標購買方式取得土地。省道私有既成道路土地所有權人符合投標資格者,得參與投標。

  • 為何會有既成道路的存在?
    • 點擊數:253

    私有既成道路土地形成原因大部分來自日治時期人民捐獻土地以開闢道路,因已供公眾通行多年而形成具有公用地役關係的既成道路;其他如因土地所有權人(地主)為通行方便或興建房舍需要,以捐贈或簽具無償使用同意書等方式,請政府協助開闢道路,但當時未辦理相關產權移轉登記或註記,導致目前仍登記為私有,及其他因年代久遠已無可查考形成原因等,故目前私有既成道路為各種歷史背景因素,長期累積造成需補償經費龐大的歷史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