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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辦理小型自用車或機車過戶?
    • 點擊數:1569

    (一)應備證件:
    1.過戶登記書。
    2.買賣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個人名義;委託汽車買賣業以外之他人代辦者,應繳驗雙證件,請詳閱注意事項6); 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3.買賣雙方印章。
    4.原車主行車執照。
    5.新車主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期30日以上)。
    6.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機車免)。
    (二)辦理地點:
    各公路監理機關異動窗口辦理。
    (三)規費:
    汽車行照費新臺幣200元、機車行照費新臺幣150元。
    (四)注意事項:
    1.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1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2.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並應先繳清當年期稅費(如在最近2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
    3.車輛如有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者,應先辦妥註銷登記;經法院查封或經司法、治安、稅捐等機關通知禁止異動之車輛,未經塗銷,不准辦理車輛過戶。
    4.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不得辦理過戶登記。
    5.出廠10年以上之汽車及出廠5年以上之機車辦理過戶時,需先行臨時檢驗合格後辦理。
    6.以個人名義委託汽車買賣業以外之他人代辦過戶者,除繳驗上述應備證件外,應另繳驗代辦人身分證與汽車所有人(含買賣雙方)有效之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等證明文件。但汽車所有人有效之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等證明文件得以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文件代替之。

    ※辦理上開業務請至本局各區監理所站業務窗口辦理,地址如下網址:
    https://www.mvdis.gov.tw/m3-emv/news/office,部分所站未提供部分服務項目,前往辦理業務之前,請電洽各該站、分站。

  • 如何辦理汽機車報廢?
    • 點擊數:775

    (一)應備文件:
    1.車主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通信辦理者可用影本(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2.印章。
    3.行車執照。
    4.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自用小型汽車、機車報廢免)。
    5.號牌(汽車2面、機車1面、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2面)。
    (二)辦理地點:
    各公路監理機關異動窗口辦理。
    (三)注意事項:
    1.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1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2.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如在最近2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
    3.報廢之車輛,不得再行申請登記、檢驗、重領牌照使用。
    4.車輛如有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者,應先辦妥動保註銷登記。
    5.號牌遺失者應先向警方報案,並持警方報案證明辦理。

    ※辦理上開業務請至本局各區監理所站業務窗口辦理,地址如下網址:
    https://www.mvdis.gov.tw/m3-emv/news/office,部分所站未提供部分服務項目,前往辦理業務之前,請電洽各該站、分站。

  • 汽機車所有人死亡,如何辦理繼承過戶登記?
    • 點擊數:683

    (一)應備文件:
    1.繼承人身分證、印章。
    2.行車執照。
    3.繼承人名義投保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
    4.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5.遺產稅完免稅證明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
    6.繼承證明(拋棄(繼承)權同意書或家族會議決議書及全戶戶籍謄本或法院認證文件)。
    (二)辦理地點:
    各公路監理機關異動窗口辦理。
    (三)規費:
    汽車行照費新臺幣200元、機車行照費新臺幣150元。
    (四)注意事項:
    1.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如在最近2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
    2.汽車如屆(逾)定檢期,須經檢驗合格。
    3.出廠10年以上之汽車及出廠5年以上之機車應先經臨時檢驗合格。
    4.以個人名義委託汽車買賣業以外之他人代辦過戶者,除繳驗上述應備證件外,應另繳驗代辦人身分證與汽車所有人(含買賣雙方)有效之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等證明文件。但汽車所有人有效之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等證明文件得以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文件代替之。

    ※辦理上開業務請至本局各區監理所站業務窗口辦理,地址如下網址:
    https://www.mvdis.gov.tw/m3-emv/news/office,部分所站未提供部分服務項目,前往辦理業務之前,請電洽各該站、分站。

  • 如何辦理汽機車所有人名稱及地址變更?
    • 點擊數:537

    (一)應備文件:
    1.車主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個人名義); 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2.印章(變更姓名需具)。
    3.行車執照。
    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
    5.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機車免)(若遺失可於現場補發)。
    (二)辦理地點:
    各公路監理機關異動窗口或以通信方式辦理。
    (三)注意事項:
    1.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1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2.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如在最近2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
    3.有動產擔保設定者應檢附債權人同意書,如變更至外區者另檢附契約書影本。
    4.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不得辦理變更登記。。
    5.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已屆指定檢驗日期者,應先辦理檢驗合格。
    6.如行照未到期需換照者,繳納規費新臺幣50元;如行照已到期應同時辦理換照者,汽車繳納規費新臺幣200元。

    ※辦理上開業務請至本局各區監理所站業務窗口辦理,地址如下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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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汽機車號牌損壞或遺失,如何辦理重新申領牌照?
    • 點擊數:449

    (一)應備文件:
    1.異動登記書2張。
    2.車主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個人名義); 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3.印章。
    4.行車執照。
    5.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6.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
    7.損壞之號牌汽車2面、機車1面、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2面或警察機關遺失報案證明(汽車及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2面號牌如遺失1面,另1面應繳回)。
    (二)辦理地點:
    至各公路監理機關先行辦理實車查核後重行換領新牌,再至異動窗口辦理。
    (三)規費:
    1.號牌費(汽車新臺幣600元、未滿550 C.C.之各型機車新臺幣300元、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新臺幣400元)。
    2.行車執照已屆有效日期者,繳納行照費:汽車新臺幣200元。
    3.實車查核者免費;但已屆或逾定期檢驗合併辦理者,繳納檢驗費:大型車新臺幣600元、小型車新臺幣450元、機車新臺幣200元。
    (四)注意事項:
    1.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1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2.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如在最近2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
    3.遺損換牌除應先經臨時檢驗外,如車輛已屆或逾定期檢驗者應一併辦理定期檢驗。
    4.有動保設定者應檢附債權人同意書。
    5.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不得辦理重領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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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汽車因故未使用,如何辦理停駛或繳銷?
    • 點擊數:441

    (一)應備文件:
    1.車主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個人名義); 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2.行車執照。
    3.號牌2面。
    (二)辦理地點:
    各公路監理機關異動窗口辦理。
    (三)注意事項:
    1.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1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2.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如在最近2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
    3.汽車因故停駛期限最多不得超過1年,逾期註銷牌照。
    4.車輛停駛時如逾定期檢驗日期者,須繳逾期罰款新臺幣900元。
    5.辦理繳銷車輛如有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者,應先辦妥註銷登記。

    ※辦理上開業務請至本局各區監理所站業務窗口辦理,地址如下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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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汽機車轉讓後,買受人未辦理過戶登記,原車主(出賣人)如何辦理不過戶註銷?
    • 點擊數:388

    (一)應備文件:
    1.出賣人身分證正本(個人名義); 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2.印章。
    3.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4.催辦過戶之報紙或郵局存證信函。
    (二)辦理地點:
    各公路監理機關異動窗口辦理。
    (三)注意事項:
    1.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1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2.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如在最近2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
    3.刊登報紙催告過戶啟事或向郵局辦理存證信函(須送達),逾1星期後,如買受人仍不辦理過戶登記,即由原車主(出賣人)辦理不過戶註銷。

    ※辦理上開業務請至本局各區監理所站業務窗口辦理,地址如下網址:
    https://www.mvdis.gov.tw/m3-emv/news/office,部分所站未提供部分服務項目,前往辦理業務之前,請電洽各該站、分站。

  • 「汽、機車地址變更」可否上網辦理?
    • 點擊數:373

    請至本局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經加入會員及升等為正式會員(須有自然人憑證)後,即可線上辦理資料變更。

  • 汽、機車行車執照損壞或遺失,如何申請換發或補發?
    • 點擊數:335

    (一)應備文件:
    1.車主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個人名義); 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2.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
    3.印章。
    (二)辦理地點:
    各公路監理機關車輛管理課(股)異動窗口。
    (三)規費:
    汽車行照費新臺幣200元、機車行照費新臺幣150元。
    (四)注意事項:
    1.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2.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如在最近2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
    3.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不得補發行車執照。
    4.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已屆指定檢驗日期者,應先辦理檢驗合格。

    ※辦理上開業務請至本局各區監理所站業務窗口辦理,地址如下網址:
    https://www.mvdis.gov.tw/m3-emv/news/office

  • 債權業已清償,應如何辦理註銷?
    • 點擊數:265

    辦理車輛動產擔保交易註銷登記方式如下:
    一、臨櫃辦理方式:應備原設定申請書(債權人副本)1份、清償證明書或抵押權拋棄證明書1份、註銷申請書1式3份,至轄管監理單位辦理註銷登記。
    二、線上辦理方式:請債權人(申辦人)備妥上開應備文件掃描電子檔,於本局車輛動產擔保線上登記系統辦理,連結網址:監理服務網/汽機車/動保線上申請 (https://www.mvdis.gov.tw/m3-emv-car/car/movablesApplyInfo)。

    ※臨櫃辦理方式請至前已辦理設定登記之本局各區監理所站業務窗口辦理,地址如下網址:
    https://www.mvdis.gov.tw/m3-emv/news/office,部分所站未提供部分服務項目,前往辦理業務之前,請電洽各該站、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