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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分辨設置輪椅區營業小客車與設置輪椅區非營業小客車?
    • 點擊數:57

    行照會有註記「輪椅區」表示營業用小客車(含復康巴士),「輛椅區自」表示非營業用小客車來區分。

  • 設置輪椅區非營業小客車是否免張貼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之識別標示?
    • 點擊數:57

    設置輪椅區之車輛,應在車外進出口處及車內輪椅置放區附近,設有邊長至少十公分之白底藍圖載運輪椅使用者之標示。但設置輪椅區非營業小客車者,得免標示。

  • 拖車使用證換發之處罰條款或相關法規之規定如何?
    • 點擊數:56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條規定:
    拖車使用證行,每3年換發1次,自原發照之日起算,期滿前後1個月內,須申請換領新照始得行駛。但自102年1月1日起,自用拖車使用證,免申請換發。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5條規定:
    行車執照有效期屆滿,不依規定換領而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或領用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其牌照應扣繳並責令換領。

    ※辦理上開業務請至本局各區監理所站業務窗口辦理,地址如下網址:
    https://www.mvdis.gov.tw/m3-emv/news/office,部分所站未提供部分服務項目,前往辦理業務之前,請電洽各該站、分站。

  • 使用中車輛變更設置輪椅區設備檢驗登記收費標準為何?
    • 點擊數:56

    (一)大型車檢驗費600元。
    (二)小型車檢驗費450元。
    (三)汽車行照費200元。
    (四)檢驗不合格車輛於翌日起七日內第1次覆驗者,免繳納覆驗費;餘均仍須重新繳覆驗費。

  • 設置輪椅區變更時會確認甚麼?
    • 點擊數:54

    會依照專業技術研究機構審驗合格報告與檢驗合格記錄表資料來確認廠牌、各部位規格。

  • 使用中車輛變更設置輪椅區設備檢驗登記應備證件為何?
    • 點擊數:53

    (一)異動登記書二張。
    (二)行車執照。
    (三)辦理時有效期間逾三十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
    (四)原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五)車輛改(加)設置輪椅區,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規定,檢附審驗合格報告影本加蓋公司章、檢驗合格紀錄表及改(加)裝設備統一發票。

    ※辦理上開業務請至本局各區監理所站業務窗口辦理,地址如下網址:
    https://www.mvdis.gov.tw/m3-emv/news/office

  • 101年11月20日法規修正發布前,已改裝設置輪椅昇降設備,但未至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如何補辦理?
    • 點擊數:53

    檢具102年11月20日以前合法汽車修理業出具改裝統一發票及合法汽車修理業商業證明文件影本、或台灣區汽車修理工業同業公會出具設備安全無虞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於106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變更檢驗與登記。

  • 改裝設置輪椅區之非營業小客車且加裝活動坡道,行照執照應如何登記?
    • 點擊數:51

    於行車執照「車身式樣及附加配備」欄位加註「輪椅區自 活動坡道」文字。

    ※辦理上開業務請至本局各區監理所站業務窗口辦理,地址如下網址:
    https://www.mvdis.gov.tw/m3-emv/news/office

  • 設置輪椅區車輛之車內輪椅空間旁是否可設置側向座椅?
    • 點擊數:51

    可以,輪椅區旁得改裝面向側方之座椅,但安全帶及座椅材質應符合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