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方式分為線上辦理、窗口辦理及通信辦理:
(1)線上辦理:請至本局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經加入會員及升等為正式會員後,即可線上辦理資料變更。
(2)窗口辦理:請至公路監理機關填寫增設「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申請書辦理,可親自或委託他人(需查驗車主雙證件及代辦人身分證明文件)辦理。
(3)通信辦理:可採通信、傳真 、電子信箱等方式向公路監理機關依格式申請,車籍部分應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及行照內面影本以供查驗。
2.民眾辦妥增設住居所或就業處所地址後,公路監理機關各項便民服務通知事項、公路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等法令規定之行政文書之送達,皆以住居所或就業處所地址寄發。
※窗口辦理請至本局各區監理所站業務窗口辦理,地址如下網址:
https://www.mvdis.gov.tw/m3-emv/news/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