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語音:凡可採郵繳者,均得以電話語音繳納。
(1)- 412-6666、412-1111或412-1366用戶碼169#
- 41-6666、41-1111或41-1366用戶碼169#(電話號碼為6碼之地區)
(註:111年12月1日起,412-6666、412-1111及41-6666、41-1111代表號將停止服務,改由新代表號412-1366、41-1366繼續提供服務)
(2)限違反處罰條例第12~68、92條且得採郵繳條款案件。
(3)持卡人須為車主或駕駛人本人。
(4)必備資訊:身分證字號、信用卡卡號及有效月年。
(5)手續費:信用卡-上限20元、活期性帳戶(金融卡)-上限15元。
(6)若系統無法提供轉帳服務或轉帳後案件仍未結案時,請電洽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 0800-08041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