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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既有75歲屆齡換照通知作業寄發通知或利用電話,關懷有常見違規及事故肇因第一當事人高齡者,多加留意自身駕駛行為與身心狀況,並依需求辦理換照或鼓勵繳回駕照改利用公共運輸。
為更貼合高齡長者族群應避免之違規情境,關懷項目以高齡常見用路風險為主,包含闖紅燈、未依規定轉彎、變換車道、逆向行駛、未保持安全距離、未依規定讓車及未配戴安全帽等常見違規及事故肇因。
每月回饋額度係依據您搭乘公共運輸電子錢包乘車支出金額計算,並非每月固定發放1,500元。每月回饋金係加值於您的敬老愛心卡內,與地方政府每月發放之社福點數不同。
年滿70歲以上自願繳回個人名下所有駕駛執照及簽署個資授權同意書(可至監理所,或採通信及網路方式申請),即可符合回饋資格。
持敬老愛心卡搭乘公共運輸(包含公路、國道客運、市區公車、臺鐵、全臺捷運、輕軌、公共自行車、渡輪及計程車),每月回饋電子錢包乘車扣款金額(不含社福點數)50%。
115年1月1日後自願繳回駕駛執照,即可申請TPASS乘車回饋。
以該公共運輸趟次實際交易扣款金額認定(社福點數不納入計算,如同時以社福點數扣抵及電子錢包支付該趟次,則僅計算電子錢包支付金額)
如您於115年1月1日後完成自願繳回駕駛執照及簽署個資授權同意書,即已符合回饋資格;惟如您尚未請領敬老愛心卡,可儘速至戶籍地公所申辦卡片,並於卡片生效次日起算2年。
計算期間為每月1日計算至月底。回饋金額採「當月份搭乘總金額×回饋比例」方式計算。回饋金額如遇小數位數,採「無條件進位至整數」方式計算。
搭乘紀錄從完成繳回駕駛執照次日起算,不會回溯至當月1日(如:1月5日完成繳回程序,1月份回饋金額將以1月6~31日搭乘紀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