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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高齡換照新制目的

  交通部推出駕照管理三策略,高齡換照新制是全國性駕駛人管理政策之一,以關懷長輩安全為目的,在長輩滿70歲後於換照前,由專業醫師評估體檢、免費提供高齡換照講習課程;另為了滿足長輩外出行的需求及減輕交通支出負擔,針對70歲以上繳回駕照之長輩,提供補助TPASS乘車優惠回饋(包括計程車)。

  考量身體老化造成某些身體機能改變,包括反應時間的延長、整體動作速度變慢、知覺動作表現衰退、認知方面有關注意力及辦識力的改變,以及視覺方面的改變等,影響安全駕駛能力。基於關懷長輩行車安全,對於其身心狀況應建立適當的檢測機制,讓長輩瞭解自身身體狀況是否適合駕駛車輛,其家屬亦可藉以勸導不適駕車者停止駕駛行為,爰參考國外先進國家之管理制度,規劃及推動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俾利維護長輩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交通安全。

二、國外制度-歸納其他國家高齡駕駛人之管理規定

1. 特別管理年齡之界定:日本年滿70歲、新加坡年滿65歲、香港年滿60歲、西方國家以英國年滿70歲起最低。

2. 不同駕照有效期間之管制:採縮短駕照有效期間,通常為5年、3年或2年。

3. 申請換照特別要求:醫師簽署之體檢表格、接受教育訓練及接受道路駕駛考驗等。

三、高齡駕駛人換照新制 (115年5月31日實施)

◎ 適用對象:領有各級普通汽車及機車駕照之駕駛人

▲實施日期後年滿70歲者 (民國45年5月31日後出生)

▲實施日期已滿70歲未滿75歲者 (民國45年5月31日至民國40年5月30日出生)

▲實施日期後年滿75歲者 (民國40年5月31日前出生,但不含民國31年6月30日前出生,採違規動態管理)

▲實施日期後年滿70歲有特定違規或吊扣駕照者

◎ 新制換照對象

年滿70歲者

(1) 有效期限屆滿,緩衝期2年內,要完成換照。
(2) 體格檢查合格【效期3個月】。
(3) 完成2小時高齡換照講習【效期1年】。

換照→換發效期至75歲的有效駕照。


▼115年5月31日已滿70歲未滿75歲者 :

(1) 應於2年內117年5月31日前】,要完成換照。
(2) 體格檢查合格【效期3個月】。
(3) 完成2小時高齡換照講習【效期1年】。

換照→換發效期至75歲的有效駕照。


年滿75歲者

(1) 有效期限屆滿,緩衝期3年內,要完成換照。
(2) 體格檢查合格【效期3個月】。

(3) 認知功能測驗合格或無患中度以上失智證明文件。
(4) 完成2小時高齡換照講習【效期1年】。

換照→換發3年效期的有效駕照,之後每3年換照1次。



1 高齡關懷換照新制.JPG

2 適用對象.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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