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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1. 行車執照。
  2.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
  3.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請檢附有效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4. 出廠逾10年營業大客車應檢附合法汽車修理業者出具4個月內保養紀錄表。
  5. 使用燃料為液化石油氣(LPG或雙燃料)汽車應檢附1個月內經合格工廠檢測合格之紀錄表。

收費:

  1. 大型汽車(含曳引車)檢驗費新臺幣600元。
  2. 小型汽車檢驗費新臺幣450元。
  3. 拖車檢驗費新臺幣450元。
  4. 重型及輕型機車檢驗費新臺幣200元。
  5. 大型重型機車檢驗費新臺幣200元。
  6. 汽車預備引擎檢驗費新臺幣450元。
  7. 十年以上自用小客車當年度第二次檢驗費新臺幣300元。

注意事項:

  1. 請依行照之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出廠逾10年營業大客車於指定檢驗日期前1個月內)至監理所、站或就近各所、站委託之代檢廠參加定檢,以免逾期受罰。
  2. 汽車保險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在30日內者須先辦理續保。
  3. 參加定檢前,請確認已繳清強制險罰鍰。
  4.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舉發在案且逾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7個月以上者,不得至代檢廠辦理。
  5. 逾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1個月以上者,須繳納逾檢罰款新臺幣900元至1,800元。
  6. 營業車輛所有人為車輛管理需要,可申請定期檢驗時需檢具牌照登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