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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國光客運回數票超過優惠期限要補差價等案回應說明。

分類監理
公告日期103-08-25 00:00
公告單位交通部公路局
內容國光客運回數票優惠期限90天,新版25號上路超過期限要補差價乙節,查國光客運現存舊有回數票,茲因往返基隆端幾條主要路線都快賣完了,旅客一直客訴,該公司遂公告於103年8月25起「即將」開始販售新版,且查回數票依規定係不可訂定效期限而有失效之情事,但行政院消保處針對客運公司訂定優惠使用期限,目前係容許的,因為乘客仍可利用該回數票以補差額的方式使用,亦即民眾倘持逾期新版的回數票搭車時,僅須補搭車該時段販售的票價(可能為原價、優惠、促銷等類種)與回數票的差額即可,例如:原價時段為100元,回數票即為9折90元,民眾倘於原價時段來搭車即須補10元差價,倘於優惠票(95元)時段來搭車即須補5元差價,倘於促銷票(92元)時段來搭車即須補2元差價,爰並無報載調漲票價之情事;且查回數票訂定優惠使用期限亦可防止有心人士大量購買後販售折扣的優惠回數票,進而從中獲利之情事發生,亦可維護客運市場的營運秩序,惟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50條規定:「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業得視實際需要發售定期票、回數票、或來回票等,其發售及使用辦法,應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准實施」,目前該公司已將新版使用辦法依監理程序陳報核准中,於公路主管機關(本所)未核准前,初期該公司仍將放寬使用條件,新版回數票會在票上蓋優惠期限日期章,跟現在蓋發售日期章不一樣,該公司表示原則自103年8月25日開始3個月內售出的新版回數票劃位都比照舊版規範,惟仍將視公路主管機關核准的時程酌予調整。
國光頭份站28日搬家吹冷氣等車乙節,客運公司提供民眾舒適的候車環境,應無疑義,因該公司之頭份站新候車站點已裝潢好,規劃朝103年8月28日搬遷,惟本案目前僅完成行駛動線及站位調整之會勘程序,尚須依監理程序陳報公路總局核准後使可據以搬遷,爰該公司表示仍會俟公路主管機關正式函文核准後,積極辦理後續事宜。
國光客運「市府-基隆」國道客運路線,疑多扣10元乙節,經本所要求該公司立即調閱刷卡帳務紀錄,尚非屬系統異常,應是車上多卡通設備未自行進段,致扣款「中崙-基隆」區間的票價,本案係屬該車輛多卡通設備單機故障,本所已督導該公司務必主動與旅客聯繫退還旅客票款,該公司並已透過刷卡帳務紀錄全面清查公司所有車輛的狀況,以保障乘客權益。
單 位:臺北區監理所
新聞連絡人:運輸業管理課課長 張東閔 連絡電話:02-2688-7869
地 址: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