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車及機車於每年7月開徵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但因現代人生活忙碌,有時會忘記繳納,以致收到催繳通知書,甚而收到逾期繳納處分書,其實只要辦理約定轉帳即可解決,為方便民眾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苓雅監理站提供多元的繳費方式,除了臨櫃繳費、便利商店繳費、全國繳費網及電話語音繳費外,亦鼓勵民眾辦理「約定帳戶扣款」。
約定帳戶扣款可使用車主或非車主本人之金融帳戶轉帳扣繳汽車燃料使用費,一旦增設完成,即可於當年度7月底之翌日自動從帳戶內扣繳,讓車輛所有人無須每年持單臨櫃繳納或因未收到繳款單至臨櫃補單,既輕鬆便利又不會因遺忘而受罰。
苓雅監理站呼籲高雄市民,如須申辦車主本人金融帳戶扣款,可直接上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網站,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汽燃費約定扣款設定及查詢,逕行申辦;倘是申辦非車主本人金融帳戶扣款,則請至高雄市區監理所網站,點選下載專區/申辦表格/文件下載/汽車燃料使用費/約扣及電子繳款單申請書,將申請書填妥後,檢附存款人身分證正面影本及存款人存摺封面影本郵寄至各地監理單位即可。
民眾若對轉帳汽車燃料使用費不清楚或有疑問,歡迎撥打至苓雅監理站洽詢07-2257812 分機311或312。
承辦單位:苓雅監理站第三股
聯絡人:劉坤讓 站長
聯絡電話:07-2257812分機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