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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全面盤點合理提供汽車臨時停車及裝卸貨專用停車格積極辦理中

公告日期112-11-24 10:25
公告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

自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生效實施,社會各界均反映民眾檢舉違規臨停案件,已影響基層司機駕駛的工作與生計,也造成該等違規案件數量暴增。部分職業駕駛員向公會反映,現有道路的黃、白線及停車格劃設不足,導致部分路段無可合法臨停的空間,導致新修正的交通法規,改善交通的美意無法落實,希望微調作法。

近期高雄市區監理所邀請轄內相關公會及政府機關,共同研商合理提供汽車臨時停車及裝卸貨專用停車格。預計於113年2月完成高雄市主要幹道的盤點;113年6月完成全部路段的劃設。

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高雄市現訂有「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道路禁停紅、黃線與路邊停車格劃設、塗銷原則」。如常有裝卸貨的需求,可由符合申請條件之商家向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申請劃設。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民眾除應於招呼站搭乘計程車外,其餘可於白線或黃線等可供臨時停車處攔停。切勿於紅線或交岔路口等不可以臨停車輛處隨手攔車,也不可要求計程車司機於該處停車下客,除司機可能因此違規記點外,更有引發交通事故的風險。另外也呼籲其他用路人,遇有老人、兒童或行動不便的乘客上下車時,多一點耐心等候,一同創造一個合理、友善的用路環境。 

承辦單位:運輸管理科

聯絡人:李作宏科長

聯絡電話:07-361-3161分機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