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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售變賣報廢財產一批,請踴躍參加投標。

  • 資料來源:新竹區監理所-新竹市監理站-第五股
  • 聯絡人:簡凡舜
  • 聯絡資訊:03-5327101
公告日期113-05-06 00:00
公告單位新竹區監理所-新竹市監理站-第五股
內容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

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投標文件附表。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3年5月16日10時正在本所新竹市監理站B棟6樓會議室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上午10時整在B棟6樓會議室開標。 

三、投標方式:

領取招標文件

﹝一﹞郵遞書表:自公告之日起至113年5月10日12時止,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並自備57元限掛回郵信封向本所索取,本所於收到後一日內寄發投標文件。

 ﹝二﹞親領書表:自公告之日起至113年5月15日17時(截止投標日)止,逕到本站B棟3F第5股領取。

﹝三﹞收受投標文件:於113年5月15日17時前,掛號寄達本所新竹市監理站「新竹市自由路10號」投標,並請使用本所提供之標封封面,以別於一般郵件;未依規定投標者,投標文件若致誤拆封,則不得異議。

四、本批標的物,投標人請務必於投標開標前至本機關存放地點查看現場及貨樣。(投標前未     至本機關查看現場及貨樣並確認廢品標售清單者不得參與投標)

五、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六、開標次日起7個日曆天內以匯款方式,或持本機關製發之繳款書至本所新竹市監理站第五股出納處一次繳清價款,保證金可抵繳價款。

七、得標人繳清價款後7個日曆天內應提領完畢。

八、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九、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機關公告﹝布﹞欄張貼者為準。

十、招標機關: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     地址:新竹市自由路10號

    聯絡人:第五股謝媄雲小姐              聯絡電話:03-5327101分機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