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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關名稱自112年9月15日起變更為「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 資料來源:東區養護工程分局-交通管理及控制中心
公告日期112-09-12 14:35
公告單位東區養護工程分局-交通管理及控制中心
內容

「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112年6月7日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46751 號令公布,行政院112年7月20日院授人組字第11220013051號令定自112年9月15日施行,本機關名稱亦由「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變更為「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