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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2年7月1日起新登檢領照汽車應有符合規範之反光背心

  • 資料來源:臺北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
  • 聯絡資訊:02-26884366分機104或179
公告日期112-06-30 11:59
公告單位臺北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第一股
內容

交通部111年11月29日修正發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自112年7月1日起,汽車新領牌照檢驗應有符合CNS15909或ISO20471規範之高可見度第二級以上或其他等同標準反光服裝(背心)。


為使車主便於備妥上述規定之反光背心,本所蒐集轄區相關販售商家資訊如附表,請參考。


如有其他業者亦有販售相關商品且同意提供店家資訊供本所公示予民眾參考者,請與本所車輛管理科第2股聯繫(02-26884366#186)。


112年7月6日修正內容及更新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