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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代理法制職系職務)甄試

  • 資料來源:臺北區監理所-人事室
  • 聯絡人:孫培達
  • 聯絡資訊:02-26884366
公告日期113-04-18 11:47
公告單位臺北區監理所-人事室
內容

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代理法制職系職務)甄試

一、請檢附履歷表(含相片、自傳)、最高學歷及經歷證明、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證件請以A4格式影印排列裝訂)。

二、請於113年4月26日(含)前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人事室)孫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企劃科法制約僱職務代理人」(本甄試將於臺北區監理所舉行)。本甄試收件資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不通知甄試及退件。

三、其他相關資訊請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