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載入中

資料處理中

照過來,112年自用汽車、機車燃料費補繳期限至10月31日止

  • 資料來源:臺北區監理所板橋監理站
  • 聯絡人:林材忠站長
  • 聯絡資訊:02-22227835分機191
公告日期112-10-02 09:40
公告單位臺北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

7月份開徵的112年自用汽、機車燃料費,板橋監理站轄內尚有10萬餘件未繳,9月底已陸續寄發補繳通知書,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車主收到後可持通知書至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金融機構、郵局繳納,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元大銀行、永豐銀行、街口支付、嗶嗶繳、悠遊付、全支付、蝦皮購物及橘子支付等APP查詢繳納,手續簡便又快速。

站長林材忠表示,時常接到民眾反映因工作或搬家無法收到汽燃費繳納通知書,建議可以申辦約定帳戶轉帳代繳或電子繳款單通知,環保e化有效率,確保繳費訊息不漏接,現在到板橋監理站申辦,就送您精美好禮1份,有超商禮物卡、保冷袋、手機架等實用小物,歡迎大家來申辦。



承辦單位:臺北區監理所板橋監理站

聯絡人:林材忠站長

聯絡電話:02-22227835分機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