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載入中

資料處理中

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上路,安全有保護

  • 資料來源: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第五股
  • 聯絡人:翁淑芬
  • 聯絡資訊:08-7666733
公告日期112-03-23 09:24
公告單位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第五股
內容

微型電動二輪車(原電動自行車,簡稱微電車)因其車型輕巧、騎乘可免備駕照,受到外籍移工、銀髮族、菜籃族及學生的喜愛,已成為相當受歡迎的代步工具。為提升用路安全,已修法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納管,微電車需掛牌、投保強制責任險始得上路行駛。使用中微電車應於111年11月30日起2年內依規定完成申請牌照手續,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

屏東監理站站長羅振瑞提醒,騎乘微電車須年滿14歲、應配戴安全帽、不可雙載、酒駕、毒駕,最大行駛速率為每小時25公里以下,亦不得擅自改裝車輛並應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另為鼓勵已使用中微電車儘早掛牌,於1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請領牌,可免收行照費及號牌費共計450元,呼籲使用中微電車車主把握此優惠措施,早日領牌早保障。 

屏東監理站考量微電車行駛距離有限,為便利民眾就近領牌,每月均提供「到點服務」,相關到點服務時間及地點,可向本站或各經銷商洽詢。微電車相關資訊可至監理服務網首頁-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https://www.mvdis.gov.tw)查詢,請民眾多加利用。

 

承辦單位:第一股

聯絡人:股長 鄭瑞隆 

聯絡電話:08-7666733分機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