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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強制汽車責任險屆期時,記得辦理續保再行車上路喔!

  • 發布單位:臺北市區監理所-秘書室

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規定,未投保強制險,汽車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機車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未投保並肇事者,最高可裁處新臺幣30,000元罰鍰。汽機車只要行駛道路都必須投保強制險,期滿前一定要記得辦理續保手續,以免造成保險空窗期,使得權益受損喔!
臺北市區監理所提醒您,現今工作生活繁忙,但別忘了檢查您的汽機車強制險是否仍在有效期限內,除可查看紙本保險卡外,也可以洽詢各保險公司,另可利用網路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專屬網站(https://ecard.cali.org.tw/PPCP_QRY/)使用電子式保險證查詢強制險有效日期,隨時留意保險日期是否於有效期限內,提前辦理強制險續保再行車上路,以保障自身權益。
承辦單位:臺北市區監理所企劃及裁罰科
聯絡人:胡櫻真辦事員 
聯絡電話:02-27630155分機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