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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購車享補助,最高補助5萬元

  • 發布單位:高雄區監理所-臺東監理站-站長室

立法院三讀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於105年1月8日起生效,車主報廢或出口登記滿1年且出廠6年以上之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上開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則減徵該等新車應徵之貨物稅5萬元;另機車也有優惠,出廠4年以上、汽缸排氣量150立方公分以下機車,每輛定額減徵4,000元,總計實施5年,符合條件及需具備之證明文件請參閱附表。
旗山監理站站長劉昭明提醒車主,家中如有老舊不堪使用之汽、機車,應儘快至鄰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才能停止燃料費計徵,否則將使燃料費持續累計,造成金錢白白的損失。另為服務車主了解報廢購車申請補助相關訊息,本站臨櫃窗口及服務台亦有提供諮詢服務,如有需求,歡迎多多善加利用。
承辦單位:旗山監理站第一股
聯絡人:簡展源股長07-6613711轉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