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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處理中

【檢舉管道】

地址:108234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廉政檢舉熱線:(02)2307-0445
若您能提供聯絡電話,我們竭誠與您溝通瞭解,將有助於您反映事項的處理。

【受理檢舉事項】

凡遇有下列情況您可以向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

  • 本局各機關承辦工程、監理及採購作業涉有圍標或者不當限制投標規格、資格之綁標情事。
  • 本局各機關工程、監理及採購案件涉有驗收不實,或浮報價額數量等違法情事。
  • 本局員工執行勤務藉機索賄,或於收受賄賂後予以違法包庇者。
  • 本局員工利用親屬身分或勾結特定對象營私舞弊,以獲取不當利益者 。
  • 本局員工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者。
  • 本局員工利用職權機會,接受商民餽贈或招待者。
  • 本局員工利用公家設施、資源,圖謀私人利益者。
  • 偽、變造證件或公文書印,藉以獲取私人利益,足生損害於他人者。
  • 本局各機關諸項作業流程中易滋弊端,您有興革意見者。
  • 本局各機關辦理業務過程中涉及洩密或違反保密規定者。

 

【檢舉獎金】

依據行政院頒「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凡舉發貪瀆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法務部將視法院判決情形發給檢舉獎金,其金額最少三十萬元,最高可達一千萬元,標準如下:

法院判決情形給獎金額
檢舉貪瀆獎勵措施參考表
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新臺幣六百七十萬元以上至一千萬元
十年以上未滿十五年有期徒刑新臺幣四百萬元以上至六百七十萬元未滿
七年以上未滿十年有期徒刑新臺幣二百八十萬元以上至四百萬元未滿
五年以上未滿七年有期徒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至二百八十萬元未滿
三年以上未滿五年有期徒刑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以上至二百萬元未滿
一年以上未滿三年有期徒刑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上至一百四十萬元未滿
未滿一年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至八十萬元未滿

又檢舉獎金經法院依第二條各款所列之罪判決有罪者,給與獎金三分之一,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給與其餘獎金。已發放之獎金,除檢舉人有誣告行為,經判決確定者外,不予追回。

【檢舉貪瀆保護措施】

依據行政院頒「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所或居所有保密義務。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筆錄或其他資料,除有絕對必要者外,應另行保存,不附於偵查案卷內。如有洩密情事,應依刑法及其他法規處罰或懲處。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專線】

法務部廉政署設置「0800」檢舉專線,電話為「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