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備文件:
1.國民身分證正本。
2.國軍汽車駕駛人員退役(伍)換照證明。
3.本人最近兩年內拍攝之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 身彩色照片3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4.「普通汽車駕駛執照登記書」或「職業汽車駕駛執照登記書」 1份(須體格檢查合格)。
(二)辦理程序:
1.「普通汽車駕駛執照登記書」或「職業汽車駕駛執照登記書」 1份。
2.請先至公立醫院或衛生機關或公路監理機關指定之醫院、診所 、團體辦妥體格檢查。
3.連同應備文件,至各公路監理機關服務台抽取號碼單等候叫號 。
(三)規費:新臺幣200元。
(四)注意事項:
1.國軍汽車駕駛人員退役(伍)換照證明,須在發照日起1年內始 有效。
2.服役前領有小型車普通(職業)駕駛執照者,於服役期滿後,軍 中發給大貨車以上普通(職業)駕駛執照換照證明,換領時,須繳回原領有之小型車普通(職業)駕 駛執照,逕行申請換領同等車類之普通(職業)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