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臺灣人的路no.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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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養路管理績效考評分為平時考評及年終考評。平時考評委託工
程處代辦,項目包括:每年 5~6 月、外業抽籤考核、內業資料查閱、檢
討會議;年終考評則由局本部辦理,項目包含:每年 10~12 月、定期辦理、
外業抽籤考核、聽取簡報、內業資料查閱、檢討會議。
外業考評由總局派員抽選考評路段,里程原則為每工務段抽 12 公里。
公路總局轄下共 34 工務段,每年考評 2 次,平均每位委員步行路段計達
102 公里,可對每一工務段轄內道路側溝是否疏通、路面平坦度及路面標
線詳細地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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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年度修訂考評要點,將年終考評辦理期程改為農曆年前一週完
成。原期程於每年 10 月至 12 月間辦理,惟 8 月至 10 月間常遇重大颱風
侵襲,部分工程處、段忙於搶修與災後重建,同時間籌辦考評會導致人
力應接不暇;若將考評期程改為農曆年前一週完成,將可避開汛期防救
災人力吃緊之窘境,全力準備養路考評。
再者,各工務段於農曆年假前均會因應連假做重點養護,提供用路
人於年假期間一個良好的行車環境。如年終考評期程配合於農曆年前一
週完成,兼可避免短期內重複投入道路養護,養護資源可更有效運用。
此外,本局建立了線上評分系統,透過本系統大幅減少書面作業、
提高評分效率。這套機制可保留後續調整考評項目之彈性,考評缺失也
與本局巡查系統缺失改善相對應,並利用相關報表減輕工務段作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