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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1. 右列身分證明文件任一(正本):國民身分證、軍人身分證、僑民居留證明或其他有效之 汽車駕駛執照。
  2. 損換之駕駛執照(遺失者免帶)。
  3. 本人最近兩年內拍攝之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張, 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
  4. 汽(機)車駕駛人審驗暨各項異動登記書1份。(僅針對職業駕照審驗用)

規費:

駕駛執照規費新臺幣200元。

注意事項:

  1. 如有違規、道安講習案件未結清者,請先結清或辦理分期付款並繳納第一期罰鍰金額後,才可辦理補照。
  2. 職業駕駛執照屆審驗日期者須同時辦理駕照審驗。
  3. 非本人辦理者,申請人及代辦人皆需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供查驗。
  4. 辦理地點 : 各地區監理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