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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燃料費約定轉帳 不用擔心忘記繳!

公告日期113-05-06 08:02
公告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苓雅監理站-第三股
內容

自用車及機車於每年7月開徵汽()車燃料使用費,但因現代人生活忙碌有時會忘記繳納,以致收到催繳通知書,甚而收到逾期繳納處分書其實只要辦理約定轉帳即可解決,為方便民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苓雅監理站提供多元的繳式,除了臨櫃、便利商店繳、全國繳網及電話語音繳,亦辦理「約定帳戶扣款」

約定帳戶扣款可使用車主或車主本人之金帳戶轉帳扣繳汽車燃料使用費,一旦增設完成,即可於當年度7月底之翌日自動從帳戶內扣繳讓車輛所有人無須每年持單臨櫃繳納或因未收到繳款單至臨櫃補單,既便利又不會因遺忘而受罰。

苓雅監理站呼籲高雄市民,如須申辦車主本人金融帳戶扣款,可直接上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網站,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汽燃費約定扣款設定及查詢,逕行申辦;倘是申辦非車主本人金融帳戶扣款,則請至高雄市區監理所網站,點選下載專區/申辦表格/文件下載/汽車燃料使用費/約扣及電子繳款單申請書,將申請書填妥後,檢附存款人身分證正面影本及存款人存摺封面影本郵寄至各地監理單位即可

若對轉帳汽車燃料使用清楚或有疑問,撥打至苓雅監理站洽詢07-2257812 分機311312


承辦單位:苓雅監理站第

聯絡人:劉坤讓 站長
聯絡電話:07-2257812分機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