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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實施道路駕駛考照新制

  • 發布單位:交通部公路局-運輸組-運輸計畫科

公路主管機關為要讓汽車駕駛人取得駕照後,具備開車上路的能力與信心,並培養正確的駕駛習慣及落實行車禮儀,自105年3月起開始試辦道路駕駛考照,目前已有近9成駕訓班參與試辦,並將於106年5月1日開始起實施道路駕駛考照新制。
臺北區監理所表示5月1日實施新制後,民眾申請小型車考照需經筆試及路考,路考包括『場考』及『道路駕駛考驗』,應考人先『場考』及格再進行『道路駕駛考驗』,如『場考』不及格,不得參加『道路駕駛考驗』。路考不及格,7天後可再報名考試,『場考』成績得比照筆試成績,予以保留1年。
新增道路駕駛考驗後,因考驗時間較長,臺北區監理所呼籲民眾多加利用網路預約考照(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之服務,以節省等候時間。
◎考試方式:筆試、『場考』及『道路駕駛考驗』,前項通過後才能進行下一項考試。
◎申請考照費用:筆試225元,路考225元,小型車路考之『場考』及『道路駕駛考驗』各按4公升95無鉛汽油之市價收費。
◎考試內容:
●筆試85分及格,範圍含肇事預防、交通法規、急救常識、交通安全常識及行車安全檢查與維護等。
●『場考』70分及格,範圍含倒車入庫、平行路邊停車、曲線進退、鐵路平交道、換檔穩定測試及上下坡道等。
●『道路駕駛考驗』70分及格,範圍含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線、路邊臨時停車、車道行駛、變換車道、路口轉彎(或迴車)等。
●重點項目:行車前檢查、上、下車開車門前應留意側後方有無人車通過(下車應以2段式開門)、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應顯示方向燈及擺頭查看、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等。
◎考試所需時間:
●筆試:約20~30分鐘
●路考:約30分鐘,含『場考』及『道路駕駛考驗』。
●『場考』:約10~15分鐘。
●『道路駕駛考驗』:約15~20分鐘。
◎考驗保險:第三方350萬(不含強制險)/應考人、主監考及待考人,每人理賠最高新台幣500萬元/每事故總理賠新台幣1,000萬元。
單 位:臺北區監理所
新聞聯絡人:駕駛人管理課課長李東林
連絡電話:(02)2688-4366#201
地 址: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