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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國際駕照加註TAIWAN字樣,自111年7月1日起啟用

  • 發布單位:交通部公路局-秘書室-公關科

為強化我國國際駕駛執照之辨識性,於我國國際駕駛執照加註「TAIWAN」文字,以維護我國國人在海外駕車權益,自今(111)年7月1日起啟用。
公路總局表示,我國國際駕照封面加註TAIWAN方式,係加註於「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上方,識別較明確,國際駕照其他格式內容並未改變。
公路總局說明,我國國際駕照互惠之國家及地區有95個(美國有48州(加地方),加拿大13省),經統計106-108年每年核發國際駕照計16萬餘件、109年起受情影響出國人數,每年核發3萬餘件。申請我國國際駕照須領有我國國內駕照,最長核給3年,舊版國際駕照未達有效日期前仍屬有效,民眾無須重新申請可繼續使用。交通部已請外交部駐外單位協助說明新舊版本差異,及舊版本之有效期間仍可使用。
承辦單位:監理組
聯絡人:林義勝副總工程司兼監理組組長 
聯絡電話:02-23070123轉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