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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車小撇步,讓您出遊好安心

  • 發布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秘書室

您是否有假期租車出遊的經驗?不論是搭乘火車前往花東渡假,或是高鐵假期前往墾丁旅遊,假期出遊總是讓人期待又雀躍。然而,到了觀光地前往各大景點,該如何選擇合法的租賃業者及適合的車輛,保障您行的權益,是很重要的喔!
合法的租賃車新式車牌,開頭為R字頭,如RAB-1235、RAC-6789;舊式車牌則在車號中會顯示兩碼一樣的英文或數字,如1235-MM、6789-99等,這是認識租賃車的第一步。在您選車、簽約時要注意,應依個人駕駛經驗,選擇自身熟悉之車款,瞭解車況有助於第一時間發現汽車問題,若有任何瑕疵,應即向業者反映,視瑕疵程度請求更換汽車。
另外,簽訂契約時應詳閱定型化契約條款,並可當面向業者協商,確認車輛保險情形及發生擦撞毀損時之處理方式、損害賠償範圍及事後糾紛之處理等。為了避免敗興而歸,選擇合法的租賃業者,簽訂小客車租賃定型化契約,為您的旅程多加ㄧ份保障!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冬啟程所長表示:「消費者如欲租車應選擇合法租賃車業者,如不便自行駕車也可請業者代僱合格之司機,以保障自身權益。」享受假期,也要注意租車的相關風險及糾紛因應方式,美好的回憶不應留下半點遺憾。
承辦單位:運輸稽查管理科
聯絡人: 林文雅科長
電話:(07)3613161-230
傳真:(07)3653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