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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燃費逾期怎麼辦?多元管道快速繳!

  • 發布單位:臺北市區監理所-秘書室

車主請注意! 109年度汽車燃料使用費尚未繳納者,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新臺幣300元至3,000元罰鍰,並移送強制執行。逾期未繳汽燃費除處以罰鍰外,並將移送強制執行,對車主名下所有動產、不動產進行查封,或扣薪及查扣存款,影響車主權益甚大,千萬不可置之不理。
若您不確定是否繳納,請利用「監理服務APP」、「監理服務網」或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的多媒體機查詢,現在還有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及元大行動APP,免出門就能線上繳納,繳費管道多元、方便又迅速。
臺北市區監理所同時也鼓勵車主申辦汽燃費電子繳款單,並多使用約定帳戶轉帳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不僅環保、e化、愛地球,也可避免因搬家收不到費單或遺忘繳費而遭受罰鍰處分,一勞永逸免煩惱。車主可逕至監理服務網或該所網站線上申辦。
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
臺北市區監理所網站https://tpcmv.thb.gov.tw/
承辦單位:企劃及裁罰科
聯絡人:科員 郭瑩如  
聯絡電話:27630155分機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