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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補繳通知書已寄發,請儘速繳納。

  • 發布單位:臺北區監理所-宜蘭監理站

105年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補繳通知書,已於今(105)年9月底寄出,請尚未繳納汽燃費之車主盡速繳納。
基隆監理站表示,本次補繳通知書版面,為和7月份開徵版面有所區分,於封面顯示「汽車燃料使用費補繳通知書」字樣,以便車主辨識。由於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於今(105)年7月份以歸戶方式,針對車主之戶籍地址寄出,截至開徵期滿,尚有未繳納者,為貼心考量所有車主之權益,此次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補繳通知書改以車籍地址寄出。
若您至今尚未繳納燃料費或疑惑是否已繳納者,可至便利商店(統一、全家、 萊爾富、來來OK)多媒體機器查詢欠費並列印繳費單,可即印即繳(免收手續費)。另,若須採用信用卡(實際手續費請逕洽各發卡行庫)或金融卡繳費者,可利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 點選「汽燃費查詢及繳費」或使用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繳納。
另家中若有老舊機車已不使用,請儘速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避免燃料費繼續計徵。汽燃費如逾期仍未繳納,監理機關將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新台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承辦單位: 基隆監理站第一股
連絡人:陳林錦股長
連絡電話:(02)02-24515311分機101
地址:206基隆市七堵區實踐路29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