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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汽燃費催繳單寄出囉 12月底不繳則開罰

  • 發布單位:高雄區監理所-秘書室

尚未繳交汽車燃料使用費之車主請注意,汽燃費繳款單預計於11月中旬以雙掛號寄出,逾12月31日未繳納者,將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罰新台幣300元~3,000罰鍰,所欠費額後續將予移送行政執行,對車主名下動產、不動產查封或查扣存款、扣薪。
台東監理站站長周志昌表示,收到催繳通知書之車主趕快繳納,若未收到可至超商使用多媒體補單,直接在超商櫃檯繳納,免收手續費或至監理站補單繳交,請大家多加利用。
周志昌特別提醒,至107年11月中旬台東地區尚有6個鄉鎮機車汽燃費繳納率沒超過7成,以達仁鄉最低僅58.41%,請車主務必依限儘速繳交汽燃費,以免受罰,同時也鼓勵車主申辦活期帳戶約定自動轉帳扣繳汽燃費,車主不必擔心遺忘繳費而受罰,省時又方便。
承辦單位:台東監理站
聯絡人:第一股股長鮑盈丞 089-311539轉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