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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載「雲林危橋未獲全額補助 雲林議員要求中央不分藍綠」,公路總局澄清說明。

  • 發布單位:交通部公路局-秘書室-公關科

11月11日報載「雲林危橋未獲全額補助 雲林議員要求中央不分藍綠」,經查行政院長於11月8日視察嘉義縣政府臥龍橋時,已宣布全國需改建的62座橋梁,由中央全額補助。
依據雲林縣政府10月18日函送交通部資料U=4橋梁有16座,扣除縣府已修繕完成1座及納入契約修繕6座計7座,餘9座屬於改建,經公路總局工程處初勘,計5496萬元,均已全數納入中央全額補助範圍。另雲林縣政府所提U=3橋梁324座僅係橋梁維修,所稱「橋梁維修」係一般性地方政府需自行辦理事項,非屬於本次全額補助範圍,此為全國各縣市補助之一致標準。
各縣市公路橋梁維修經費,自93度年起,行政院主計總處業依汽燃費分配原則,納入統籌分配款內逕撥各縣市政府透列預算辦理,爰仍應由各縣市政府本於權責儘速辦理橋梁維修改善,以維護用路人行的安全。
承辦單位:養路組
聯絡人:楊秉順 科長02-23070123轉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