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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本所違規核准12人公假打疫苗不符規定一節,說明及處置如下:

  • 發布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秘書室

高市所公費疫苗第七類人員(國家關鍵設施必要工作人員專案)因疫苗珍貴有限,名單是徵詢同仁意願後,由各單位主管依COVID-19確診者接觸風險程度排列優先順序,與民眾接觸頻繁,屬高風險工作人員,第一線業務工作同仁施打。目前該所僅1/3的員工接種疫苗,所長、副所長及科室主管都沒有施打。
高市所洽請鄰近的健仁醫院協助施打,7月16日、7月20日因健仁醫院排程忙碌,臨時通知,為兼顧維持當日公務服務,有派車接送30位人員,請假2小時至醫院接種疫苗,施打後,立即回所上班。
單位主管對於外出接種疫苗請假假別認知錯誤;經人事室清查有二個主管核准12位櫃檯服務或汽車檢驗人員以公出登記,經釐清相關疫苗施打差假規定,依據接種疫苗規定請假,改以休假或加班補休假登記。
承辦單位:秘書室
聯絡人:陳堂昇主任
聯絡電話:07-361-3161分機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