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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審計查核公務人員兼職請領駕駛人薪資補貼,公路總局重申說明

  • 發布單位:交通部公路局-秘書室-公關科

有關公路總局109年辦理駕駛人薪資補貼措施,經審計部查核計有853名任職於中央或地方公務機關人員請領補貼款項,其中交通部所屬機關計有37名,其他機關則有816名。
公路總局重申,依據「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不得兼職擔任職業駕駛;但機關內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的人員,其兼職則依各機關相關規定或契約書辦理。公路總局並說明,上述交通部所屬機關人員,經確認共有18名屬違規兼職,該局已全數追回相關補助款,其所屬機關並予以記申誡或記過等行政處分;另其他中央及地方公務機關違規兼職人員部分,該局已函請該等機關於8月13日前將查處結果函復該局,倘有違反規定之情事將依規定追繳補貼款項。
承辦單位:運輸組
聯絡人:楊聰賢副組長
電話:(02)2307-0123分機3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