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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運輸通勤月票措施訂價及補助課題說明

  • 資料來源:運輸組
  • 聯絡人:組長梁郭國
  • 聯絡資訊:02-23070123轉3999
分類綜合,月票專區_最新消息
公告日期112-03-14 19:25
公告單位交通部公路局-秘書室-公關科
內容

有關今日部分縣市針對疫後特別預算推動通勤公共運輸月票措施,規劃都市內月票方案運具可搭乘臺鐵,衍生之訂價合理性及財政負擔等課題,交通部表示,為加速推動行政院促進公共運輸使用方案及規劃通勤月票措施,公路總局已於112年3月8日召會向各縣市政府說明相關內容及推動方式,各縣市可規劃「都市內通勤月票」及生活圈「城際通勤月票」方案,至於月票方案包含哪些運具原則尊重地方政府規劃,且在月票方案臺鐵票價差額部分均以中央補助90%為原則。另在3月9日函送地方政府「交通部執行行政院促進公共運輸使用方案補助作業要點(草案)」亦有規範,各縣市月票訂價應以通勤搭乘公共運輸平均支出之3~5折為原則,若訂價低於3折票價差額應由各縣市政府或客運業者負擔,爰各地方政府在月票訂價時仍應審慎考量相關財政負擔,後續公路總局也會有審查機制加以把關。

交通部最後表示,有關各縣市所規劃之月票方案,地方政府仍應確實依生活圈或縣內通勤民眾之旅運行為及使用運具票價加以核算,並應符合交通部所訂定之補助作業規範,以兼顧減輕民眾負擔及政府財政負擔,讓公共運輸月票措施可以持續來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