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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營業車夏季汽燃費自6月1日開徵

公告日期112-05-30 11:00
公告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

112年夏季營業車汽燃費於6月1日至6月30日開徵,高雄市營業車繳費通知書印製共約5千300件,將於5月31日前寄發,請車主利用多元繳費管道按時繳納。

高雄市區監理所所長劉育麟表示,汽燃費繳納方式多元,持繳納通知書可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繳納,亦可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或與公路總局合作之行動支付業者管道(一卡通MONEY、元大銀行App、永豐銀行App、街口支付App、嗶嗶繳App、蝦皮購物App、橘子支付App等)或撥打語音電話以金融卡轉帳繳納;公司法人則可事先向監理機關申請由金融機構帳戶自動轉帳服務,簡單、快速又方便。

如有其他汽燃費問題,可洽詢高雄市區監理所企劃及裁罰科(07)361-3161轉分機401~408,將有專人為您解答,歡迎多加利用。 

承辦單位:企劃及裁罰科

聯絡人:蔡淑敏科長

聯絡電話:07-3613161分機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