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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投保強制險再上路喔!

公告日期112-05-26 11:44
公告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新規定,自111年11月30日正式上路,以往強制險僅著重於汽、機車,現將「微型電動二輪車」亦納入投保強制險行列!另配合強制險修法,不再以攔檢稽查舉發為限,現已擴及如有違反交通法規被科技執法設備拍到超速、闖紅燈、檢舉、違規停車等逕行舉發案件,電腦系統將同步查核是否有投保強制險,經查證未投保事實,將併同舉發違反強制險違規罰鍰。民眾因交通違規經員警掣單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時,當下車輛未投保強制險,公路監理機關將會依車種不同開罰,微電車處罰750元至1,500元、機車處罰1,500元至3,000元、汽車處罰3,000元至1萬5,000元。

高雄市區監理所進一步說明,若因發生交通事故,新修法規定提高未投保強制險肇事者加重其罰鍰,提高至新臺幣9,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如逾期應到案日者裁處新臺幣1萬2,000元至3萬2,000元罰鍰。  

高雄市區監理所劉育麟所長呼籲車輛所有人,只要車輛有行駛道路上,除了要注意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不中斷外,最重要的是行車守法,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達到行車最好的保障。

承辦單位:企劃及裁罰科

聯絡人:蔡淑敏科長

聯絡電話:07-3613161分機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