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單位 |
臺東監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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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種類 |
公路汽車客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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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責任險 |
新安東京乘客責任險每一人傷亡或殘廢:300萬元112.9.1~113.9.1 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最高9,600萬元。(112.9.1~113.9.1); |
強制汽車責任險 |
新安東京產物公司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200萬(以各車到期日為準)。 |
其他保險 |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營業用)-傷害 每一個人傷害200萬/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400萬;汽車第三人責任保(營業用)-財損 每一意外事故財損20萬。(112.12.1至113.12.1) |
評鑑成績 |
甲(109) |
備註 |
承接原鼎東汽車客運公司山線營運區分營新公司,自111年8月1日起揭牌營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