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載入中

資料處理中

汽燃費被行政執行,善用多元管道繳費!

  • 發布單位:高雄市區監理所-秘書室

「請問我剛回國,3天後又要出國,我常不在國內,忘記要繳納汽燃費,剛在信箱中拿到行政執行分署寄發之傳繳通知,該如何繳納這張通知?」從事旅遊業的李先生詢問。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汽燃費未按時繳納被移送行政執行,只要在傳繳通知單規定的期限內(應納金額未滿2萬元),持傳繳通知單到全家、7-11、萊爾富、OK等四大超商的各服務據點及各地郵局繳交即可,而且免負擔手續費喲。
近來天氣多變化,忽晴忽雨,高雄市區監理所另外提供不用在雨中奔波的繳費方式,車主可以透過網路,至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輸入車主的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查詢、繳費。也可以使用智慧型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查詢、繳費。
其實,常出國或是工作忙碌的車主,最方便的就是「線上申辦汽燃費委託轉帳」,申辦成功,於汽燃費開徵最後一日自動扣款,不用再擔心漏繳汽燃費,方便省煩惱。
承辦單位:汽燃費稽徵科
聯絡人:劉坤讓科長
電話:(07)3613161-233
傳真:(07)3653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