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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7月汽燃費開徵,多用手機APP、網路ATM繳納

  • 發布單位:交通部公路局-秘書室-公關科

104年自用汽車及機車之汽燃費將於本(104)年7月份開徵,繳納期限為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公路總局籲請車輛所有人在該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本年度公路總局將對於車輛所有人名下的所有汽車與機車,會以總歸戶方式將每一車輛之車號、應繳納費額及合計總費額,合併詳列於同一張繳納通知書上寄發,每張繳納通知書最多合併5筆,車輛所有人只要持一張繳納通知書,就可以方便一次繳納名下所有車輛之汽燃費。
為使車輛所有人方便繳納汽燃費,公路總局也提供多元繳納方式,民眾除可以持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便利商店(統一、萊爾富、全家、來來OK)臨櫃繳納外,亦可透過電話語音轉帳(412-6666或412-1111,輸入用戶碼169#)、利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汽燃費查詢及繳費」(可線上轉帳);本年度再增加可透過「e-Bill全國繳費網」(e-bill.ba.org.tw)之網路ATM,以活期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納,或利用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線上轉帳繳納(請搜尋”監理服務 APP”或至下列網址下載:IOS系統https://goo.g1/e1RTN3;Android系統https:// goo.g1/SQdCz0)及利用金融帳戶約定扣款等各種管道繳納,毋須另負擔手續費,請多加利用。(以信用卡繳費者仍須自行負擔手續費)
車輛所有人如未收到繳納通知書,請向該車輛設籍監理所、站或就近監理單位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證號即時查詢、補發與繳納。
此外,因為機車自102年1月1日取消定期換發行照,機車汽燃費已改為每年7月一次徵收,為使機車所有人瞭解機車汽燃費徵收變革,及鼓勵民眾按時繳納機車汽燃費,特舉辦繳納機車汽燃費抽獎送機車活動,繳費期間辦理2次抽獎,每次都有機車10台、腳踏車100台及其他豐富獎品等獎項,獎品金額高達200萬元,機車所有人只要辦理約定轉帳扣繳機車汽燃費,或於104年7月31日前繳納即可參加抽獎活動,如提早於104年7月15日前繳納,可以有2次抽獎機會喔!請大家提早繳納。抽獎時間訂於104年7月22日及8月25日,相關繳納機車汽燃費抽獎活動資訊,屆時請上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查詢(http://www.thb.gov.tw/)。
另外也提醒車主,本次開徵機車如於備註欄註記可切結報廢者,請儘速洽管轄監理站辦理,可減免汽車燃料使用費。同時如果有不使用之車輛,請洽各地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報廢登記,以免稅費持續計徵,徒增負擔。
承辦單位:監理組
聯 絡 人:林福山組長02-23070123轉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