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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5年1月1日起,申請輕型機車駕駛執照須通過筆試及路考

  • 發布單位:交通部公路局-秘書室-公關科

為確保應考輕型機車駕駛執照者應具備之駕駛技能,交通部已於104年12月29日修正發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刪除申請輕型機車駕駛執照免路考之規定,並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從105年元旦起,民眾要申請輕型機車考照應參加筆試、路考,合格後才能拿到輕型機車駕照。
公路總局表示,報考輕型機車路考項目與現行普通重型機車路考項目一致,包括直線平衡駕駛、鐵路平交道、交岔路口、斑馬紋行人穿越道線及全程道路行駛等考項,民眾對於報考輕型機車駕照,如有疑義可洽各監理機關詢問。
承辦單位:監理組
聯絡人:監理組組長 陳聰乾02-23070123轉2000
    牌照科科長 孫榮德02-23070123轉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