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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公路局業務有任何的意見或建議,歡迎您使用「意見信箱」,我們在收到您的信件後,會立即將您的意見或建議交付權責單位妥慎處理,並於7天內(不含例假日,若因案情複雜無法依期限辦結時,業務主管單位會在期限內,先回復陳情人延長理由)回覆您的寶貴意見或建議。衷心歡迎您利用這個信箱,我們會誠懇地接受並作為未來施政的重要參考。

  1. 處理原則說明:
    • 依行政程序法第168條規定,人民對於行政興革之建議、行政法令之查詢、行政違失之舉發或行政上權益之維護,得向主管機關陳情。
    • 依行政程序法第173條第1項規定,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得不予處理。
    • 陳情案件資料欄位,請確實填報,如有填報不實或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仍再陳情者、惡意攻訐謾罵等不當言論等,本局得拒絕受理。另如有涉及毀謗、誣告及冒用他人信箱等,發表言論者將負相關法律責任。
  2. 信件處理程序:
    • 為避免權責單位回覆信件無法傳送給您,或信箱因遭人盜用所衍生出不必要爭議,當您填寫Email後,請按下右方「取得驗證碼」,您將會收到一封由本局發出的意見信箱認證碼信函,以確認您填寫的Email是否正確,請將該信件中之「申請驗證碼」填入意見信箱下方「e-mail 驗證碼」欄位後按「送出」,以完成線上申請。此時本局會再發出一封受理案件通知信件,提供本案的受理案號,您可隨時上網查詢進度及我們回覆的訊息。因Yahoo,Hotmail,PCHome等免費信箱可能將本網站的通知信誤認為廣告信件,若您未收到認證碼及受理案件通知信件,請至『垃圾郵件』中尋找,並將信件設定為安全名單,以免收不到信件。
  3. 有效處理您的來信與爭取時效:
    • 公路局管理及養護省道公路系統(不含經院轄市及省轄市之路段),並受託代為辦理縣道系統之養護,如您有任何的意見或建議,歡迎您使用本局「局長信箱」,並請載明具體人、事、時、地、物內容(例如台1線○縣市○路○段○號附近或台3線約20k處)。另如鐵路、國道(含休息站)、鄉道及非屬公路系統之村、鄰、里道路,請直接洽鐵路局、高公局或各縣市政府辦理。
    • 公路監理服務如有任何的意見或建議,歡迎您使用本局「局長信箱」,並請載明具體人、事、時、地、物內容(例如交通違規或監理事項者,請提供車號或駕駛人等資料),另如屬本局各區監理所站轄管業務事項,可直接洽各區監理所站辦理。
    • 陳情案件資料欄位,請確實填報,如有填報不實或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仍再陳情者、惡意攻訐謾罵等不當言論等,本局得拒絕受理。另如有涉及毀謗、誣告及冒用他人信箱等,發表言論者將負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