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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汽車駕駛執照可否騎乘機車?
    • 點擊數:1536

    1.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條第1項第4款規定:「已領有小型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輕型機車」,另依同條第2項規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三十日起新考領之汽車駕駛執照不得駕駛輕型機車。

    2.另依同條第5項規定:「機車駕駛執照於吊扣期間或經吊銷後,不得持汽車駕駛執照駕駛輕型機車」。

    3.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第1項第5款規定:「領有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輕型機車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但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十四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取得該汽車駕駛執照者,不在此限。「

  • 持有普通小型車駕照,如何考領職業駕照?
    • 點擊數:1093

    欲考領小型車職業駕照者,應持有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滿3個月經歷,年滿20歲,並應補考職業駕駛執照應考之科目:筆試(機械常識),及格後參加路考(曲線進退、曲巷調頭),持自排車駕照報考者,須再加考(上坡起步、換檔穩定測試) 。

  • 駕駛執照逾期未換,是否仍有效?
    • 點擊數:1027

    1.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一日起,除下列第2項以外之新領或已領有之各類普通駕駛執照及機車駕駛執照免申請換發,其有效期間屆滿後,仍屬有效,可以持用駕車。
    2.職業駕駛人、未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考領換領我國汽車駕駛執照者、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領有一年駕駛執照者等,維持定期換照規定,其有效期間屆滿時,應申請換發,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限即不得駕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第1項第6款規定,持逾期之駕駛執照駕車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 如何報考機車駕駛執照?
    • 點擊數:756

    (一)應備文件:
    1. 國民身分證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明(均為正本)。
    2. 本人最近兩年內拍攝之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3. 經體格合格之「機車駕駛執照登記書」1份。
    (二)辦理地點:各公路監理機關駕駛人管理課機車報名窗口。
    (三)規費:機車新臺幣250元。
    (四)注意事項:
    1.考領機車駕駛執照者,須年滿18歲,最高年齡不受限制。
    2.考領機車駕駛執照者,不受戶籍所在地之限制。
    3.已領有各類型汽車駕駛執照者,可駕駛輕型機車。

  • 汽(機)車駕駛執照筆試、路考項目與及格標準為何?
    • 點擊數:754

    (一)筆試:筆試包括交通規則及機械常識,報考普通駕駛執照者,免考機械常識。
    (二)路考:
    1.機車駕駛執照考驗項目:
    (1)鐵路平交道。
    (2)斑馬線。
    (3)交岔路口。
    (4)直線平衡。
    (5)兩段式左轉。
    (6)變換車道。
    (7)停車再開。
    (8)直角轉彎。
    2.汽車駕駛執照考驗項目。
    (1)倒車入庫。
    (2)曲線進退:(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後退壓管不扣分)。
    (3)平行路邊停車。
    (4)曲巷調頭:(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免考)。
    (5)狹橋:(小型車免考)。
    (6)上下坡道。
    (7)換檔穩定測試。
    (8)鐵路平交通。
    (9)全程道路行駛。
    (三)及格標準:各科考驗成績最高均為100分,其及格標準為交通規則85分、機械常 識60分、路考70分。筆試不及格者,不得參加路考。
    (四)筆試、路考考驗不合格申請再考驗者,距上次考驗之時間不得少於7日。
    (五)注意事項:領有普通駕駛執照滿3個月之駕駛人,得報考同級車類之職業駕駛執 照,除應具備報考之資格外,並應補考職業駕駛執照應考之科目;筆試項目為機械常識,路考項 目為曲線進退、曲巷調頭。

  • 報考各類汽車駕駛執照之資格為何?
    • 點擊數:726

    (一) 報考資格:
    1.年齡。
    (1)考領普通駕駛執照、輕型或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須年滿18 歲,最高年齡不受限制。
    (2)考領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須年滿20歲,最高年齡不受限制 。
    (3)考領職業駕駛執照,須年滿20歲,最高年齡不得超過65歲。
    2.經歷:
    (1)應考輕型或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者,無經歷之限制。
    (2)應考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者,須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1年以上之經歷,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駕駛訓練結業。
    (3)應考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者,須有學習駕駛3個月以上之經歷 。
    (4)應考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須有學習駕駛6個月以上之經歷 。
    (5)應考大貨車普通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1年 以上之經歷。
    (6)應考大貨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1年 以上之經歷。
    (7)應考大客車普通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大貨車普通駕駛執照1年 以上之經歷;或領有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2年以上之經歷,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小型車逕升大 客車駕駛訓練結業者。
    (8)應考大客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大貨車職業駕駛執照1年 以上之經歷;或領有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2年以上之經歷,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小型車逕升大 客車駕駛訓練結業者。
    (9)應考聯結車普通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大客車普通駕駛執照1年 以上或領有大貨車普通駕駛執照2年以上之經歷。
    (10)應考聯結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須領有大客車職業駕駛執照1 年以上或領有大貨車職業駕駛執照2年以上之經歷。
    前項第2款各目之經歷,如經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駕駛訓練機構依照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之規定訓練結業,得由交通部按照其登記證領照之教練車數量予以核定,不受其 限制,並准集體報考。其由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報經交通部核定者,亦同。
    領有普通駕駛執照滿3個月之駕駛人,得報考同級車類之職業駕駛執照,除應具備報考之資格外,並應補考職業駕駛執照應考之科目。
    (二) 應備文件:
    1.國民身分證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明(均為正本)。
    2.應考經歷證件(學習駕駛證或原有駕駛執照)。
    3.經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合格之「普通(職業)駕駛執照登記書」 1份。
    4.與「普通(職業)駕駛執照登記書(體檢表)」上同式之本人最近兩年內拍攝之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
    (三) 辦理地點:各公路監理機關駕駛人管理課報名窗口。
    (四) 規費:
    1. 報名費:新臺幣450元。
    2. 考驗車使用費。
    (1)機車:按1公升九五無鉛汽油之市價收費;自備車輛者,本項 免繳。
    (2)小客貨車:按4公升九五無鉛汽油之市價收費;但小客車經交 通部指定考驗特定項目者,另加2公升九五無鉛汽油之市價收費;自備車輛者,本項免繳。
    (3)大客、貨車:按8公升高級柴油之市價收費。
    (4)聯結車:按10公升高級柴油之市價收費。
    (五) 注意事項:
    1. 現役軍人不得報考各級汽車職業駕駛執照。
    2. 報考各類型汽、機車駕駛執照者,不受戶籍所在地之限制。
    3. 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有效期限自合格日起1年,逾期無效。

  • 職業駕照逾期審驗,應如何處理?
    • 點擊數:638

    職業駕照逾期審驗在1個月內,仍可辦理審驗;逾審1個月以上、1年以內者,將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逾期審驗超過1年以上者,註銷職業駕照,但可換發普通駕照,被註銷之職業駕照未換領普通駕照前不得駕車。

  • 可以自備車應考嗎?車輛軸距有什麼限制嗎?
    • 點擊數:631

    1.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6條規定:「考驗用車除考領機車駕駛執照及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之場考,得以自備車應考外,餘由公路監理機關供應,…。」
    2.普通小型考驗車軸距:2.3公尺≦軸距≦2.6公尺(參考值),其中參考值的意思是,如果自備車輛軸距大於2.6公尺,仍可用以考驗,惟通過考驗的難度增加。

  • 汽(機)車駕駛執照換發之處罰條款或相關法規 之規定如何?
    • 點擊數:505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2條規定駕照有效期間:
    1. 自中華民國102年7月1日起,新領或已領有之各類普通駕駛執照,免定期申請換發;其已領有之駕駛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後,仍屬有效,並得免換發之;外國人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者,亦同。
    2. 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合格後領有1年有效期間駕駛執照。
    3. 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考領換領我國汽車駕駛執照應每滿6年換發。
    4. 特定年齡以上之汽車駕駛人另有規定其普通駕駛執照有效期間及申請換發新照規定時,應依規定辦理之。
    5. 汽車駕駛人應於有效期限屆滿前後1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除前項免再依規定申請換發之情形外,汽車駕駛執照逾期未換發新照者,不得駕駛汽車。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規定:
    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駕駛執照並應扣繳之。

  • 考領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路試加考項目?
    • 點擊數:487

    1.除原有之路試各項科目外,另增加考驗項目「直線平衡駕駛」 。
    2.直線平衡駕駛長15公尺、寬40公分,通過時間不得低於7秒, 前後輪不得駛出車道邊線且腳不得著地,未及格者得複試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