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救災資源配置

 
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北、桃、竹地區)
 
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苗、中、投、彰地區)
 
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高、屏、東地區)
 
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宜、花地區)
 
第五區養護工程處 (雲、嘉、南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