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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處理中

應備文件:

  1. 復業申請書。
  2. 股東會議紀錄。
  3. 停車場設置資料及車輛修護廠商合約書並附修護廠之登記證明影本。
  4. 增車或購車計劃。

辦理程序:

  1. 填妥復業申請書及備齊應備文件。
  2. 逕送或郵寄各所(站)運輸業管理課(股)。

注意事項:

  1. 主事務所及停車場逾期使用應先申請會勘核符規定後,向商業主管機關辦理復業。
  2. 依規定期限辦妥增車或購車手續。
  3. 向所屬會員公會辦理會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