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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變更:

  1. 應繳驗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2. 公司印章。
  3. 行車執照正本。
  4.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期30日以上)。

地址變更:

  1. 公司應繳驗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個人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
  2. 行車執照正本。
  3. 變更地址至非本轄區尚須檢附停車場、核准函。
  4.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期30日以上)。

報停、繳銷、報廢:

  1. 公司應繳驗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個人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
  2. 行車執照正本。
  3. 汽車號牌兩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