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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1. 車主身分證件:
    1. 個人名義登記: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
    2. 公司、行號名義登記: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 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但其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3. 機關、學校或團體名義登記:機關、學校或團體正式證明文件,並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
    4. 以執行業務者名義登記:該執行業務者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執業證明文件或所屬公會出具之證明,並提具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
  2. 印章。
  3. 行車執照。
  4. 號牌(汽車或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2面,其他機車1面、拖車1面)。

規費:

  1. 免費
  2. 如逾指定檢驗日期一個月以上者,應繳納逾檢罰款。

注意事項:

  1. 如有違章、欠稅費應先結清(如在最近1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
  2. 停駛不得超過1年,逾期逕行註銷牌照處分。
  3. 已辦理停駛、報廢、繳銷、註銷、吊銷牌照之車輛不得違規使用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