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載入中

資料處理中

報考機車駕照應備證件:


    • 本國國民:應持有國民身分證或其他有效之駕駛執照。
    • 外國人士及華僑: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6個月以上之證明(如外僑居留證)。
    • 大陸及港,澳人士(大陸配偶):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6個月以上之證明。
    • 外籍配偶: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6個月以上之證明(如外僑居留證、 國民身分證)
    • 香港、澳門居民:檢附6個月以上之居留證明,如臺灣地區居留證。
  1. 本人最近兩年內拍攝之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張, 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同體檢表)。
  2. 經體檢合格之駕照登記書1張。
  3. 報名費:普通重型機車新臺幣250元、輕型機車新臺幣250元、駕照費:新臺幣200元。

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

  1. 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請到公立醫院、衛生所或監理所(站)委託之診所、團體檢查。
  2. 報考機車駕照免體能測驗。
  3. 申請學習駕駛證時已經體檢合格者,1年內免再檢查。

注意事項:

  1. 報考普通駕照,須年滿18歲。
  2. 報考職業駕照者,須年滿20歲,最高年齡不可超過65歲。
  3. 筆試、路考不及格,7天後才能重新報考。
  4. 體檢表及筆試成績1年內有效。
  5. 報考小型汽車普通駕駛執照,須領有學習駕駛執照。
  6. 報考小型汽車職業駕駛執照,須領有小型汽車普通駕駛執照或領有六個月以上學習駕駛執照。

初領機車駕駛執照安全駕駛講習

公路局為增進初次考取機車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安全駕駛意識,確保行車安全,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8條規定,自107年12月1日起, 於初考領駕照時實施120分鐘免費機車安全駕駛講習,講習安排於筆試前實施。

  1. 講習對象:初次考領機車駕駛執照之駕駛人。
  2. 課程內容:包含40分鐘機車事故案例探討影片教學、50分鐘安全駕駛學科教學以及30分鐘機車防禦駕駛教學課程等部分,課後並做評量及問卷調查。
  3. 實施單位:本局各區監理所(站、分站)。


聽覺障礙者申請手語翻譯資訊

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5條規定:「申請汽車駕駛執照考驗者,筆試得以口試代替,聽覺功能障礙、聲音功能或語言功能障礙應考人並得以手語代替」。

二、聽覺功能障礙,經矯正後其優耳聽力損失在90貝以上者,僅得報考機車駕駛執照及小型車駕駛執照。

三、聽覺功能障礙、聲音功能或語言功能障礙應考人並得以手語代替,口試及手語之通譯人員應由公路監理機關指定之公正人士為之。

四、為協助聽覺障礙者利於報名汽機車駕照考試,有手語翻譯需求之考生可洽鄰近監理所(站)協助,以利安排考試時間。

五、當天考試時間,請公正第三方手語翻譯服務人員佩戴識別證,協助應考人進行筆路試手語翻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