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名稱 | 類別 (汽車客運業或遊覽車客運業) | 管轄單位 | 旅客運送險金額及保險公司名稱與期限 | 強制責任險金額及保險公司名稱與期限 | 其他保險金額及保險公司名稱與期限 | 備註 |
| 統聯客運公司 | 公路汽車客運業 | 臺北區監理所 |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每一乘客死亡殘廢:350萬元,每一乘客體傷醫療保險:20萬元,101年1月1日至102年1月1日
| 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每一個人體傷:20萬,每一個人死亡殘廢:最高200萬,101年3月1日至10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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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光客運公司 | 公路汽車客運業 | 臺北區監理所 |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旅客運送責任險,每一人體傷或死亡:最高300萬元;每一事故體傷責任:最高3000萬元,1000701~1010701。 | 富邦產物保險公司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每一個人傷害醫療最高20萬元,每一個人殘廢或死亡最高160萬元,1000701~1010701。 |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每一傷亡最高300萬,每一事故財損30萬,每一事故賠償總額最高600萬,1000701~1010701。 | |
| 亞聯客運公司 | 公路汽車客運業 | 臺北區監理所 |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1.05.29至102.05.29及100.12.18至101.12.18每一個人體傷責任保險金額$1,500,000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金額$10,000,000每一意外事故財損責任金額$100,000保險期間之最高賠償金額 $10,100,000 |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1.05.10至102.05.10及100.12.20至101.12.20及100.12.15至101.12.15每一個人傷害醫療最高200,000元整每一個人殘廢最高1,600,000元整每一個人死亡定額給付1,600,000元整 | 乘客責任險--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1.02.01至102.02.01 每一個人死亡或殘廢 1,500,000元整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 51,000,000元整
第三責任險--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0.12.08至101.12.08
第三人責任多倍保障傷害險---每一個人傷害$2,000,000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 $10,000,000
財損險--- 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 $300,000第三人責任超額責任險保險期間內, 最高賠償金額 $5,000,000 | |
| 福和客運公司 | 公路汽車客運業 | 臺北區監理所 |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汽車客運業乘客險,每一個人死殘15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5100萬,每一個人體傷1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340萬, 101/02/10~102/02/10
| 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每一個人傷害醫療最高20萬元,每一個人殘廢最高160萬元,每一個人死亡定額給付160萬元,101/01/01~102/01/01
| 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第3人責任險,每一個人傷害1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200萬,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15萬,101/01/01~10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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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客運公司 | 公路汽車客運業 | 臺北區監理所 |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每一個人死殘責任賠償限額150萬元,101年1月15日至102年1月15日止。 |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每一個人傷害醫療20萬,每一個人死殘責任賠償限額160萬,101年1月15日至102年1月15日止。 | 第三責任保險,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每一個人傷害150萬,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300萬,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15萬,101年1月15日至102年1月15日止。 | |
| 臺北客運公司 | 公路汽車客運業 | 臺北區監理所 | 新光產物保險汽車旅客責任險,每一個人體死亡殘廢150萬,101/1/31~102/1/31,保險期間依各車到期日為準 | 新光產物保險汽車旅客責任險,每一個人傷害醫療最高20萬,每一個人殘廢:最高160萬,每一個人死亡定額给付160萬元,100/12/15~101/12/15,保險期間依各車到期日為準 | | |
| 尤誠交通有限公司 | 遊覽車客運業 | 臺北區監理所 | 富邦產物乘客責任險每一人傷亡或殘廢:15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6750萬元 101.02.01~102.02.01 | 富邦產物強制汽車責任險200萬100.10.20~101.10.20(以各車到期日為準) | 富邦產物第三人責任險每一人傷亡:200萬元,保險期間自100.12.01~101.12.01 | |
| 佳和交通有限公司 | 遊覽車客運業 | 臺北區監理所 | 富邦產物乘客責任險每一人傷亡或殘廢:15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6450萬元 101.02.01~102.02.01 | 富邦產物強制汽車責任險160萬101.2.22~102.2.22(以各車到期日為準) | 富邦產物第三人責任險每一人傷亡:200萬元,每一事故傷亡:1000萬元,每一事故財損:30萬元 100.12.01~101.12.01
公會互助保險每一傷亡200萬元保險期間自101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 | |
| 松展交通有限公司 | 遊覽車客運業 | 臺北區監理所 | 富邦產物乘客責任險每一人傷亡或殘廢:15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39000萬元 101.02.01~102.02.01 | 富邦產物強制汽車責任險160萬 101.01.01~102.01.01(以各車到期日為準) | 富邦產物第三人責任險每一人傷亡:200萬元,每一事故傷亡:1000萬元,公會互助會保險每一傷亡:200萬元 101.01.01~101.12.31 | |
| 板信通運公司 | 遊覽車客運業 | 臺北區監理所 | 富邦產物乘客責任險每一人傷亡或殘廢:15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6600萬元 101.02.01~102.02.01 | 富邦產物強制汽車責任險160萬100.12.25~101.12.25(以各車到期日為準) | 富邦產物第三人責任險每一人傷亡:100萬元每一事故傷亡:200萬元,每一事故財損:30萬元100.12.01~101.12.01
公會互助保險每位傷亡:200萬,101.01.01~101.12.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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