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服務據點:7-ELEVEN「ibon便利生活站」、萊爾富「Life-ET多媒體機」。 | |
| 二、服務對象:車主及駕駛人。 | |
| 三、適用範圍: | |
| (一) | 行照:汽、機車行車執照有效日期屆滿前1個月起(機車2個月起)之定期換照費用(不含大自【客】貨、營業車、租賃車)。 |
| (二) | 駕照:代收汽、機車駕駛執照有效日期屆滿前2個月起之定期換照費用及駕駛執照換照影像掃描(不含職業駕照);得同時申辦駕照姓名或地址變更。 |
| 註: | 同一天同一行(駕)照輸入錯誤達3次或查詢達5次者,則禁止再查詢該筆資料。 |
| 四、應繳費用: | |
| (一) | 行照:汽車行照費新台幣200元、機車行照費新台幣150元(機車行照另應同時繳納2年燃料費)、掛號郵資新台幣25元、換照手續費新台幣15元。 |
| (二) | (二) 駕照:駕照費新台幣200元(汽機車同時更換者新台幣400元)、掛號郵資新台幣25元、換照手續費新台幣15元、掃描手續費(限有駕照影像掃描之超商)新台幣15元。 |
| 五、注意事項: | |
| (一) | 行照換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 |
| (二) | 駕照換發應檢附身分證影本、原駕照影本及本人最近6個月內彩色光面相片。 |
| (三)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辦理定期換照:違反交通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罰鍰未結清、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規定、行駕照繳、註(吊)銷或逾指定檢驗日期等情形者;惟如有交通違規未結者,得於超商繳清即時銷號後辦理。 |
| 六、操作流程: | |
